▶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招生原则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坚持统一组织实施的原则。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和唐山市教育局文件要求,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并在教育局统一领导、组织和监督下进行。
坚持划片招生原则。全市公办小学、初中全面实行划片招生。
坚持免试入学原则。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严禁提前组织招生,严禁使用考试、面试、测试、测评、竞赛、面谈或者任何变相形式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考试;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坚持“两统一”为主的原则。学校以实现55人以下班额和学校招生总数为底线标准,实行优先安排“两统一”学生在服务区片学校入学的招生办法。“两统一”即:学生户籍所在地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父母为房产所有人和户主的实际常住地相统一。对不能满足两统一条件的学生,在本服务区片学校招生额满的情况下,根据学生具体情况,采取“指定范围,相对就近,分类实施”的原则在城区学校(含分校)和城区周边学校进行统一调剂。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原则。 按照“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的“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原则统筹安排在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依法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
坚持分类依次招生原则。城区学校招生要严格按以下类别分类验审、录取。
✔招生批次
图源:遵化教育
第一批次:
学生符合“两统一”条件要求的,按学生父母产权房坐落位置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父母产权房以父母房产证(购房合同、交款大票和可以证明入住的材料等)为认定依据。
第二批次:
在招生学校将符合“两统一”条件要求的学生全部招收后,对第二类和第三类适龄儿童、少年,将根据片内学校学位实际存有量,按每一类适龄儿童、少年父母购房的前后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不能在本服务区片安排入学的,教育局进行统一调剂。
第三批次:
第四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户口本、结婚证、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出生证明、居住证等相关材料报名。小学统一安排在第四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分校、第五实验小学分校就读;初中除户籍为唐山市各县区和承德市兴隆县以外,全部安排在第三中学就读。具有唐山市所属其他各县区或兴隆县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一律安排在西留村镇中学、苏家洼镇大刘庄中学、苏家洼镇下石河中学或崔家庄镇中学就读。
第四批次:
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认定就读学校的分以下几种情况:
①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无城区房产(需提供无房证明),且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并和父母长期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的,在片内学校招完前三批学生后仍有学位空额的情况下,以学生父母实际常住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产权房坐落位置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片内学校无空额,全部安排在第四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分校和第三中学就读。
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城内无房产(需提供无房证明),但其父亲或母亲是家中独子,学生户籍不是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就读学校的认定可参照①办法执行。
③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城内无房产(需提供无房证明),其父亲或母亲不是家中独子(同胞兄弟姐妹名下有产权房,并提供相关房产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不是自出生之日起落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经入户调查确认确实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一起居住的,就读学校的认定可参照①办法执行。
④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城内无房产(需提供无房证明),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户口未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经调查确认确实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亲属关系,且其父母和适龄儿童、少年户口落户在产权房处,就读学校的认定可参照①办法执行。
第五批次:
购买多年未过户的二手房。对已购买多年但由于客观原因未过户的二手房(必须提供相关银行转账凭证、购房以来多年更改姓名取暖费、燃气费、水费、电费、装修票据等四种以上机打生活票据证明材料),在完成上述各类招生后学位允许的情况下按招生范围入学,否则城区学校不予认定。
特别说明: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在城内没有房产仅有户口的(需提供无房产证明),除城区坐地户可安排片内学校外,其他所有情况只能安排在城区周边学校就读。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因原居住小区拆迁改造而在外租房居住及投亲靠友的,凭拆迁协议和临时居住地村(居委会)居住证明,小学可按原居住地或实际居住地所属小学分校自愿选择就读学校。初中可在原居住地所属中学或乡镇中学自愿选择。
3.严格落实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所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城内学校就读的,必须提交城区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或正在办理居住证的相关证明。
4.学生就读学校区片划定是根据学校当年的招生能力动态调整的。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要在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的原则下,实行公民办同招,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务必严格执行“一次性计划”制度,即民办学校只能在暑假招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两个起始年级学生,非经教育局批准,不得接收中途转入的公办学校学生。
1.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
①2024年之前,民办学校附属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直接升入该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当适龄儿童人数大于核定的学校招生计划数,教育局将在适龄儿童人数中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进行招生,不再面向社会招录。按照随机派位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该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因此产生的空余学位由教育局采取随机派位方式进行补录。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按公办学校招生通知的要求到相应区片的公办学校报名入学。
②当意愿直升人数小于核定的学校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产生的空余学位在具备城区就读资格(遵化城区有产权房),且有意愿报名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中采取随机派位方式进行招生。由于阳光燕山学校新生一年级为内部直升,所以具备城区就读资格的每名适龄儿童,只可申报1所民办学校(通达学校)入学志愿。适龄儿童需在城区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期间向所在区片公办小学提交相关证件,并注明所报民办学校(通达学校)。当报名人数小于民办学校核定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民办学校核定招生计划时,由教育局统一组织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按公办学校招生通知的要求到相应区片的公办学校报名入学。
2.初中七年级招生办法
①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的民办学校,有小学毕业生的民办学校毕业生可自愿选择直接升入该民办学校初中七年级,不再面向社会招录。没意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按公办学校招生通知的要求到相应区片的公办学校报名入学。
②没有小学毕业生的民办学校初中七年级严格按照教育局审定的招生计划,只面向具备城区就读资格(遵化城区有产权房)的小学毕业生招生。具备城区就读资格的小学毕业生,需在报名期间向所在毕业学校提交相关证件,并注明所报民办学校(通达学校)。当报名人数小于核定的学校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核定的学校招生计划时,由教育局统一组织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按照随机派位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该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因此产生的空余学位由教育局采取随机派位方式进行补录,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按公办学校招生通知的要求到相应区片的公办学校报名入学。
▶城区小学、初中招生范围
第一实验小学
通华西街(钟楼至西环岛)以北(含碧桂园遵府一期、二期、铸合盛世小区、铸合盛世嘉园小区),西二环北路(西环岛至建明西街)以东,建明西街(西二环北路至玫瑰园红绿灯)以南,愚公北路(玫瑰园红绿灯至一小家属院胡同向东至移动公司与华明北路交叉口)以南,华明北路(移动公司与华明北路交叉口至北二环西路)以东,北二环西路(邮政大楼红绿灯至汤河酒店西桥头)以南,沿河(汤河酒店西桥头至国税东桥头)以西,建明西街(工商局红绿灯至电力局红绿灯)以南,文化北路(电力局红绿灯至钟楼)以西。
小草店小学(一小分校)
小草店村、谐和家园、和谐家园。
第二实验小学
文化北路(钟楼至电力局红绿灯)以东(含卫生局家属院),建明西街(电力局红绿灯至国税东桥头)以北,沿河(国税东桥头至汤河酒店西桥头)以东,北二环西路(汤河酒店西桥头至汽车站红绿灯)以南,文化北路(汽车站红绿灯至燕山西街与文化北路交口)以东,通华东街(钟楼至东关口红绿灯)以北,水泉北路(东关口红绿灯至九色鹿红绿灯)以西,文礼东街(九色鹿红绿灯至朝阳路红绿灯)以北,朝阳路与燕山东街交叉口至朝阳路与文礼东街交叉口以西。
张家坎联小(二小分校)
朝阳路以东,文礼东街(文礼东街与朝阳路交口至沙河北路)以北,含北长城公寓、市场公寓、张家坎、力田庄、田庄。
第三实验小学
文化北路(汽车站红绿灯至北三环红绿灯)以西,北二环西路(汽车站红绿灯至邮政大楼红绿灯)以北,华明北路(邮政大楼红绿灯至移动公司与华明北路交叉口)以西,移动公司与华明北路交叉口至一小家属院胡同以北,愚公北路(玫瑰园红绿灯至一小家属院胡同口)以西,建明西街(玫瑰园红绿灯至西二环北路)以北,西三里乡19个居民村。
第四实验小学
通华西街(钟楼至西环岛)以南,西二环南路(西环岛至沙河北路与西二环南路交叉口)以东(含五里屯村、逸翠湾、啤酒厂家属院、老庄子新村、雍华府小区、华明壹号小区、茉莉新城小区、茉莉公馆小区),沙河北路(沙河北路与西二环南路交叉口至华峪小区桥头)以北(含龙祥源小区),文化南路(钟楼至华峪小区桥头)以西。
学庄子联小(四小分校)
学庄子村、大草店村、后杨庄村。
第五实验小学
沙河南路(东二环北路大桥至第六实验小学南大桥)以东(含世纪家园),建功街与凤凰南路交口东段以北至沙河南路(含以南原五小招生范围),小二里村、铁山岭村、紫荆华府小区、璞樾风华小区、田园社区。
谢庄子联小(五小分校)
建功街与凤凰南路交口东段以南,凤凰路(宏伟帝景红绿灯至凤凰路与南二环东路交叉口)以东,谢庄子村、团练屯村、庄户村、大二里村、蔡家岭村、东辰风景。
第六实验小学
通华东街(钟楼至东关口)以南,水泉南路(东关口至九色鹿红绿灯)以东,文礼东街(九色鹿红绿灯至沙河北路)以南,沙河北路(东二环北路大桥至华峪小区大桥)以西(不含世纪家园),文化南路(华峪小区大桥至钟楼)以东,红凤名邸小区、金凤华府小区、天凤澜庭小区和桐凤世家小区可自愿选择到五小或六小就读。
南台小学(六小分校)
建功街(南关桥头至宏伟帝景红绿灯)以南,凤凰路(宏伟帝景红绿灯至凤凰路与南二环东路交叉口)以西,南二环路(凤凰路与南二环东路交叉口至春雨东桥)以北,沙河北路(春雨东桥至南关桥头)以东。
二中、三中
西起文礼西街与西二环北路交叉口,沿文礼西街向东至北关口,沿文化北路向北至电力局红绿灯,沿建明东街向东至建明东街与东二环北路交叉口。此线路以南为二中招生范围,以北为三中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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